張貼日期: 2020-04-10 17:13:50 點閱:866
一、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88042號函及彰化縣政府108年9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8032808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完善本縣國民中小學轉學生或補報到新生編班作業流程,彰化縣政府訂定相關規範供各校可資遵循,並檢附實例圖解協助學校行政人員正確理解其內涵,本校將依說明三辦理轉學生或補報到新生編班作業。
三、本縣國民中小學之轉學生或補報到新生(以下併稱待編學生)應採公開抽籤方式編入該年級學生人數最少之班級就讀,其作業程序如下:
(一)該年級學生人數最少之班級僅有一班時,應抽出一名待編學生編入該班(若待編學生僅有一名,免抽學生)。
(二)該年級學生人數最少之班級有兩班(含)以上時,應先抽定一名待編學生,再抽取欲編入之班級(若待編學生僅有一名,免抽學生)。
(三)如經第一次抽籤後,尚有待編學生未編排入班,則重複第一項或第二項之作業方式至所有待編學生均編排入班為止。
四、檢附「彰化縣國民中小學轉學生或補報到新生編班作業流程實例圖解」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