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4-22 21:49:14 點閱:708
一、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資格: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。
三、類別:國民小學語文(國語、閩南語、英語)、數學、自然與生活科技、社會、生活課程、藝術與人文、綜合、健康與體育、電腦等之課本、習作、指引、附件。
四、收件日期:於【109年5月8日】前,將教科書樣書(含指引及備課用書)兩套送至學校,一套置於桌球室備查,另一套送交學年教師及科任老師(樣書須附審定字號)。
五、評選結果:經課發會核定通過後,公告於本校網頁。
六、其他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